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关于对总分机构企业纳税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
发布单位   加入时间 2008-04-30

各纳税人:

    为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总分机构的汇总纳税办法,做好我省总分机构所得税管理,现根据省局要求,对我局征管范围内涉及跨地区、市经营的总分机构纳税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现就有关调研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我局征管范围内凡涉及跨地区、市经营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纳税人,均为此次调查的对象。对目前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也属此次调查的范围。

    二、调研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逐户按《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总分机构纳税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中所列项目对本企业的总分机构情况填写。

    凡在我局范围内的总机构纳税人,在填写《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总分机构纳税情况统计表》(本表一式二份,报送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的同时,应附报所有分支机构名单。

    三、时间要求

    各纳税人应于2008年5月5日前,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总分机构纳税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总分机构纳税情况统计表.doc)交到各税收管理员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