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省直属分局成功召开了建局以来首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省直属分局在对郑州某家企业2002年―2005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税务检查后,向当事人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明、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当事人接到告知书后,对有关处罚事项提出了异议,并在听证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省直属分局依申请组织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代理人和调查人员就案件的违法事实、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处罚建议及法律依据等方面,充分进行申辩及质证,整个听证活动事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公正,历时两个小时。 省直属分局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周密部署,认真准备,成功召开了听证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使税务机关能够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获取确凿证据并准确定性,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罚。
|